2006年11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九版:火与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安全大戏台 民工唱主角
今年我省消防日宣传好戏连台
肖正宣

  在又一个消防日到来之际,省消防总队未雨绸缪,认真部署,在全省掀起一个又一个普及消防知识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的高潮,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法制意识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
  今年消防日的宣传主题是“关注安全,关爱生命”。全省消防部队将以“百万民工消防安全大行动”为载体,开展“十个一”主题宣传活动,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民工消防安全意识,掌握防火、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,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。
  组建一支“民工消防志愿者”队伍  充分利用民工流动性比较大的特点,组建一支“民工消防志愿者”队伍,引导广大民工积极参与消防公益事业。
  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  督促用工单位与民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,让民工了解身边的火灾隐患,维护民工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。公布火灾隐患举报电话,鼓励民工参与所在企业和社会的消防安全管理。
  组织一次消防教育培训  组织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培训,让他们掌握消防基础常识、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知识,并引导其利用自身流动性大的特点,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,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氛围。
  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习  发动用工单位开展一次灭火演习、组织疏散演练。通过亲身体验,让民工在潜移默化中懂得火灾自救方法,会用正确方法逃生。
  清查一次民工家庭火灾隐患  发动乡、镇、街道、派出所、村委会、居委会等社会基层单位检查、帮助整改民工家庭中燃气、电气等方面的火灾隐患。有条件的,设置一个家庭火灾隐患模拟现场,让民工利用所学知识进行查找,促使其了解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并及时予以消除。
  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竞赛  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竞赛,激发民工关注消防公益事业的热情,自觉参与消防安全活动。竞赛内容以消防法律法规常识、火灾防范扑救知识特别是火场逃生技能为主,通过竞赛活动,真正让广大民工掌握防火知识和自救技能、逃生技巧。
  组织一次消防咨询活动  在广场、车站、码头、商场、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或者民工聚居地设立消防咨询台,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,由有关部门人员和消防官兵负责接受群众咨询,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和交流,为民工解答消防法律法规、消防标准规范、防火常识和逃生知识等有关问题,并接受火灾隐患举报。
  举行一次万人消防签名活动  动员广大民工在印有“关注安全、关爱生命”的横幅上开展签名活动,以此增强其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意识。
  发放一份消防宣传资料  针对民工生产生活中的消防安全现状,各地要结合省消防总队统一编印的《平安创业——民工消防安全常识》读本,组织编写并发放消防知识读物等宣传资料,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、用电、用气方法及灭火逃生常识。
  开放一次消防站  11月9日,全省各地消防站对民工开放,同时增加群众体验项目,让民工亲身体验消防,激发民工参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积极性、自觉性。
  据了解,全省各地将在11月9日消防日当天同时开放消防站,并利用消防宣传展板、播放消防音像、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形式,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宣传活动。通过向手机、小灵通用户发送消防宣传短信,形成立体式宣传。